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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卫基层发〔2017〕13号 | ||
关于印发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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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 | ||
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,我委对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2011年版)》进行了修订,修改完善了有关内容,精简了部分工作指标,经商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,形成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(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),请参照执行。
国家卫生计生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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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| ||
主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| ||
抄送: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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